海口举办元宵游园会 市民游客“国风”中领略传统文化******
中新网海口2月4日电 (张月和)雨雾朦胧,红灯簇簇。元宵佳节前夕,为期三天的海口元宵游园会3日在海口万绿园拉开帷幕,市民游客在节日氛围中领略传统文化魅力。
点茶、焚香、祈福、投壶、蹴鞠……游园会上各种古风活动引得市民游客纷纷驻足观赏,竞相参与体验古人的生活意趣。工作人员身着汉服青衫,头簪花、脚踏履,人过处,衣翩跹,与“国风集市”外围隔板上展示的宋时图画相映成趣。
“在自然环境下搭建这么漂亮的古色古香的文化场景,我觉得太棒了。”在游园会上展示点茶技艺的崔琭一然,从2017年接触点茶开始就喜欢上了这项传统技艺。她说,“许多人对点茶感兴趣,但不知道怎么做,包括服饰、香道怎么搭配,我们希望通过展示古人的生活,让更多人了解传统文化的内涵和底蕴。”
2月3日,“我们的节日·元宵游园会”在海口万绿园拉开帷幕,图为市民游客观赏舞蹈《定风波》。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供图“过年的氛围很浓厚,节日的仪式感也很足。”海口市民符女士专程带着孩子来逛游园会,“想让小孩感受一下传统文化,平时背古诗未必能懂是什么意思,现场的灯笼和亭子就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2月3日,“我们的节日·元宵游园会”在海口万绿园拉开帷幕,图为市民游客体验蹴鞠。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供图“传统文化在广大市民的心目中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我们希望通过在中国传统元宵佳节举办国风活动,满足市民游客的精神文化需求。”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王可说,海口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五公祠、海口骑楼老街、海瑞文化公园等等,下一步将加大历史文化资源的修缮保护和活化利用力度,通过改造提升变成市民游客日常休闲的去处,让海口充满浓厚的历史文化气息。
细雨渐停,花灯依次亮起。“梦华台”上,扮演苏东坡的舞者随音乐《定风波》起舞;祈福树下,红色的丝缎上写着“身体健康,吉祥如意”的美好祝愿;花灯长廊间,一排排暖黄色的灯笼映照着游人幸福的笑颜。(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